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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督公共游泳场的卫生

1999-07-2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赵鹏 我有话说

近日,家住北京南城的韩女士向报社反映她们小区的游泳场卫生状况较差,池水颜色发绿,泛着泡沫,浮着头发和碎屑,发出类似下水道的气味,游完泳后眼睛感到十分刺痛,不舒服。她十分想了解一下卫生防疫部门对游泳场多长时间换一次水有何规定,记者为此走访了相关部门。

据专门负责游泳场水质检测的北京市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科公共场所组的张兰群女士介绍,北京市的游泳场现在执行的是国家1997年颁布的《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标准》,对定期换水没有相关要求,只是特别强调游泳场必须有循环过滤消毒设备,能正常过滤运转,并滤掉池内脏东西即可。其次,游泳场的日常管理归所在区卫生防疫站负责,卫生防疫站每周检查一次。另外,游泳场管理者每周都要自行测定余氯三至五次,由卫生防疫部门监督抽查其自测结果。

张兰群女士特别强调一点,各个游泳场所从每年四月开始接受各区防疫站的全面检查,符合《标准》才发给卫生许可证,否则不许开放。

与有的小区内游泳场所卫生状况较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北京市内一些信誉良好的大型游泳场,他们的水质为什么能保持着良好的稳定性呢?据张兰群女士介绍,室外大型游泳场和体委系统的游泳池要求游泳的人有体检证,而其他游泳场所因人员复杂就不好管理了。另外,卫生防疫站在控制游泳场所的尿素指标时,以每平米3.5人的人口密度为宜,防疫部门则是不定期检查,因而游泳场自律十分重要。这也许就是相当一部分人宁愿倒几次公共汽车去大型游泳场,而不愿光顾自家门口的小游泳场的重要原因了。

对于因游泳场卫生问题影响到消费者自身利益这一问题,北京市海淀区消协的一位负责同志解释说,消费者可以要求游泳场所所在区卫生防疫站采水样化验,如果能证明受害人的疾病是在该游泳池传染的,二者间有因果关系,且游泳池是有营业执照的正规场所,本着保护消费者身体安全的原则,消协负责受理。处理方法是这样的,先调解,调解不成消协帮助索赔,索赔项目有医药费、误工费及相应合理的交通费。但是,因法律在此类问题上没有确切规定,所以消协在处理此类问题上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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